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HJ/T 76—2007)
更新時間:2008-04-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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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
標準編號: HJ/T 76—2007
發布單位: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標準性質: 推薦性
實施日期: 2007-08-01
關鍵詞: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檢測方法,監測要求
摘要: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大氣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監測,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的主要技術指標、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和檢測時的質量保證措施。本標準適用于監測固定污染源煙氣參數,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和排放總量的CEMS。凡進入國家環境監測網絡的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須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生效,《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 76-2001)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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