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排污費漲5成 江蘇擬試水排污權交易
從今年10月1日起,沿太湖流域的工業企業如果向太湖排污將支付更高的成本。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江蘇省物價局正式對外公布新的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費征收標準。從下月開始,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費將由原來的0.9元/污染當量提高到1.4元,漲幅達56%。
與此同時,江蘇省10月1日起開始施行《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平臺也將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
無錫市連年的缺水或許也成為了這次提高排污費用的原因之一。有著江南水鄉之稱的無錫,實際上每年都要面臨著缺水10億立方的尷尬局面。無錫市水利局局長王鴻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雖然無錫守著長江和太湖,但很多水是過車模褂瀉芏嗍遣荒苡玫模磕耆彼10億立方米。”
據了解,此次調整范圍涉及無錫市、蘇州市、常州市和丹陽市的全部行政區域,以及句容市、高淳縣、溧水縣行政區域內對太湖水質有影響的所有河流、湖泊、水庫、渠道等水體所在區域。
據了解,在大幅度提高排污費的同時,江蘇還將加大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并已在部分城市先行試點,例如江陰市至目前已有68家企業通過交易獲取排污指標,交易額為674.7萬元。
江蘇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華文表示,為進一步擴大排污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范圍,還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試點范圍逐步由太湖流域擴大到其他流域。而且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試點范圍還將由電力行業擴大到其他重污染行業。
在他看來,隨著此次排污費的大幅度提高,排污權交易市場將漸成氣候。
而太湖流域排污費的征收并不是什么新鮮事物。2007年太湖藍藻大面積爆發,標準也由0.7元提升至0.9元/污染當量。
2008年底,江蘇省環保廳、財政廳和物價局聯合推出了《江蘇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方案細則》。據了解,這一《細則》規定,太湖流域年排放COD1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接納污水中工業廢水量大于80%的污水處理廠、報批環評報告書(表)需新增COD排污量的新、改、擴建各類項目排污單位,都要推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
納入太湖流域首批試點的915戶重點企業中,98.5%已實現了排污權網上申購管理,而2009年征收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則達到了773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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