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損害追責該如何打“老虎”
鏑鏑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昨天向河北省反饋環境保護督察意見,認為河北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由于歷史原因、重化產業集中和發展方式粗放,全省環境問題依然十分突出。督察組指出,2013年至2015年7月間,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導致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在傳遞中層層衰減,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懶政、惰政情況突出。
今年初,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督察第一站即選在河北省,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北后,直接約見了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省長張慶偉,顯示了前所未有的督察力度。河北省委書記、省長雙雙被中央環保督察組約談的消息上了《人民日報》,也上了央視的《新聞聯播》,很多人著實“嚇”了一跳,感覺中央環保督察組代表中央,對地方官員說話底氣十足,感覺中央對地方政府環保工作的監督是要動真格了。
有人還不無敏感地猜測,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現場督察,說不定會像中央巡視組在一些省份或部委揪出“老虎”那樣,也揪出一兩只環保工作失職瀆職、濫用職權或涉及腐敗的“老虎”。如果能揪出“環境老虎”,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打響的“第一槍”,必將對其他地方特別是環境問題突出的地方形成巨大的震懾。
現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河北省反饋環保督察意見,第一個問題就是“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傳導不到位”,其中明確提到,“2013年至2015年7月間,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很顯然,這名原省委主要領導,需要對包括“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傳導不到位”在內的環境問題承擔相應的責任。而這名原省委主要領導,于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擔任河北省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5年7月接受組織調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經查,這名原河北省委主要領導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等嚴重問題。
上述問題中,應該不包括這次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對環保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的問題。也就是說,這次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省揪出了一只“環境老虎”,但這只“老虎”此前已經因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拿下,現在他又被中央環保督察組揪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一只“死老虎”了。這樣說絲毫沒有貶低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督察取得的成績的意思,而只是說,如果這名原省委主要領導不是已經落馬,而是還在河北省委擔任主要領導職務,或者異地任職,或者擔任了地位更高、權力更大的領導干部,那么,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想查出他在河北任職期間對環保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的問題,要認定他對河北環境問題突出應當承擔的責任,就肯定沒有現在這樣容易。
去年8月起施行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河北省的環境問題十分突出,揪出了“環境老虎”并不令人奇怪,但在其他環境問題也比較突出的地方,要想揪出“環境老虎”,或許就會面臨巨大的阻力和困難。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督察的力度,在其他地方可能督察到的“環境老虎”,恐怕就不是因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已被拿下的“死老虎”,而是仍然大權在握的現任高官,或者是雖已卸任但仍然具有非凡影響的人物,打“活老虎”談何容易?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中央環保督察組能不能依法行使中央賦予的權力,在中央和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協助下,將“活老虎”一舉拿下,將是對中央環保督察制度的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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