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督察結果因何迥異?如何改變?
【谷騰環保網訊】為督促、幫助基層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央及省市級層面持續開展了生態環保督察。近日,筆者連續走訪了3個上級交辦問題較多的縣,針對其中存在的原因進行實地調研。每到一地,都會特意瀏覽縣級執法人員手機上的工作微信群,發現各執法組每天巡查、執法反饋的信息大都是“某點位已落實管控措施”,極少量信息是“車間密閉不嚴,已立行立改”或“灑水抑塵不到位,已立行立改”等輕微問題,與生態環保督察發現的“監測數據造假”“未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等嚴重違法問題形成鮮明對比。
按道理來講,基層環境執法人員身處一線,對排污單位的建設規模、生產狀況、治污能力等有更深入的了解,理應比遠道而來的上級生態環保督察人員更早、更精準地發現和整治環境違法問題,但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一些環境違法問題就在基層執法人員眼皮底下長期存在,讓人匪夷所思。剖析原因,正本清源,成為筑牢生態環境監管第一道防線的當務之急。經過多方調查和深入思考,筆者有如下建議:
提升能力補短板。當前,新技術、新設備不斷運用到污染治理工作中,但仍有不少基層執法人員對新技術、新設備缺乏基本了解,存在業務短板,在一線監管時茫然無措,未能發現和依法處理環境違法問題。鑒于此,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應通過加大培訓、邀請專家講課、開展研討等方式,使基層執法人員及時掌握新技術、新設備的治污原理及效果,盡快實現從“門外漢”到“內行人”的轉變,為及時發現環境污染隱患和對標整改打好能力基礎。
實事求是別護短。一些基層執法人員存在“丑不外露”的思想,覺得即便把問題暴露出來也得自己解決,與其讓領導盯著處理,弄得緊緊張張,不如自己悄悄處理,因而有意識地將部分環境違法問題隱瞞了起來,工作匯報時報喜不報憂。如果非報問題不可,就以輕微問題進行搪塞。但事多了,難免有意料之外的情況。一旦環境違法問題的解決難度超出執法人員的預判,就陷入“說非其時、做非所能”的窘境,有苦難言。因此,基層執法人員應有實事求是的坦蕩心胸,在信息反饋、工作匯報時,既講進展成效,也講困難問題,使部門領導對本轄區的生態環境總體情況有準確把握,以便及時制定有效措施,徹底整治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守住底線善普法。基層執法人員長期在一個地方生活和工作,復雜的社會關系網常常給執法工作帶來困擾。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過程中,如果遇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說情,有的執法人員就不愿或不敢得罪他們,產生了“等生態環保督察發現了再處理”的想法,有的環境污染問題因此拖了下來。這種做法既有損環境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時也損害了周邊群眾的環境權益。作為執法人員要勤于動腦,將與說情人溝通的過程變為普及生態環保法律法規的過程,實事求是指出環境違法行為的危害性,盡最大努力使說情人變為督促整改環境違法問題的積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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