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源頭分類回用,建筑垃圾也能成為“城市礦藏”
【谷騰環保網訊】建筑垃圾處理不當問題,成為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近期關注的焦點。怎樣防止因建筑垃圾處理不當或失管失控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再次發生?如何從源頭減少建筑垃圾產生量?如何更好地使建筑垃圾變廢為寶?這些是我們應當從典型案例中復盤反思的問題。
作為城市發展的代謝產物,大到城中村拆遷改造、建筑工程基坑開挖,小到房屋裝修、建筑修繕,都會產生大量渣土、磚石、混凝土、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廢竹木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已成為我國城市單一品種排放量最大、最集中的固體垃圾,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據案例通報,近年來,上海市工程渣土和泥漿產生量常年保持在1億噸以上;2021年以來,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產生量達4100余萬噸,可見建筑垃圾產生量之大。
如此規模的體量,如果統籌規劃不利,有效監管缺失,隨意堆放、任性填埋,廢液溢流和發酵揮發氣體等將對周邊的植被、地形地貌、地表水等帶來極大的危害。但換一個角度看,如果對建筑垃圾妥善處置,進行資源化、減量化處理,實現回收再利用,則可以使其成為永不枯竭的“城市礦藏”。
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建筑垃圾按來源可分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五大類。工程渣土、泥漿約占60%,其他建筑垃圾占40%,主要成分為廢舊混凝土、磚渣,剩余含少量鋼材、木材、塑料固體無機物混合組成,有時還混雜生活垃圾。
目前,國家對建筑垃圾分類處置規定還不夠明晰,但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已有具體管理規定。筆者認為,未來可以借鑒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對成分復雜的建筑垃圾實施分類處理,推動資源化回用和減量。
建筑垃圾大致有五類可區分回用的資源,一是金屬類,包括鋼筋、鐵絲、型鋼等;二是無機非金屬類,包括碎磚、石材、玻璃等;三是木材類,包括模板、木方、竹木等;四是塑料類,如門窗、管材等;五是危險廢棄物,如油漆、橡膠等。
對于不同類別的建筑垃圾,可以進行就地分類、資源化回用。金屬類按重量回收,回爐加工后再制造再利用;工程渣土可用于堆山造景、基坑回填、綠化種植、土壤修復;廢舊混凝土、碎磚渣等無機類建筑垃圾,經篩選、破碎、打磨等工序,可加工成為再生骨料、混凝土、砂漿、空心磚、透水磚等再生制品;木材類建筑垃圾粉碎后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原材料,做成顆粒板等板材;塑料、木材可直接分類回收;有機類建筑垃圾可送往垃圾發電廠,替代燃煤發電,轉化為清潔能源。
為保障資源有效回用,應完善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到再生產品利用管理體系。施工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就地回用,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同時,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合理設置垃圾消納場、資源化利用加工廠。加強監管執法,用好人防技防措施,做好全鏈條系統治理,確保建筑垃圾得到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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