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主動作為探索注銷44家過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谷騰環保網訊】“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由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過期后,企業未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普遍存在無人管的情況,廠區‘跑冒滴漏’嚴重,殘留危廢的生產車間、危廢貯存設施防雨、防滲漏不到位,環境風險隱患突出。”10月15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副處長朱向彬向記者介紹說。
現行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由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注銷申請,但未對不主動申請注銷許可證的行為作出強制注銷要求。
“廢物經營許可證過期企業中有許多是生產工藝落后淘汰、行業利用處置能力過剩、市場環境影響等原因停產閑置,甚至有的破產企業無法聯系負責人,沒辦法讓他們主動申請注銷。”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的梁一帆說。
企業許可證過期后長期停產成為“僵尸”企業,不僅造成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重金屬總量指標等資源閑置,影響了江西引進優質企業、優化發展危廢利用處置的能力,而且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
為破解上述難題,江西主動作為,創新探索建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規程。目前已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過期的企業44家,核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合計47.4萬噸/年,注銷后為優化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留出發展空間;同時,通過梳理納入全口徑清單的注銷涉重金屬企業,預計可以實現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約1100公斤/年,進一步騰出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指標。此做法和成效也得到了生態環境部相關部門的鼓勵和認可。
全面梳理排查環境風險隱患
江西新干縣金山化工廠是一家含鋅物料濕法冶金企業,目前已停產。今年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時,發現雖然企業原有危險廢物生產設備已拆除,但廠區內仍有數噸化學品原料、廢棄包裝桶堆存,地面污水溢流,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
“上面這家企業是我們這次注銷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過期企業中的一家,企業廠界西面緊挨贛江,環境風險隱患突出。”梁一帆告訴記者。近年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認真落實《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持續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補齊了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短板,但同時也出現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發展不均衡、部分類別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能力嚴重過剩、危廢經營企業許可證過期后長期停產等問題。
據統計,2011年至今,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累計為194家企業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其中綜合利用企業173家、規模682.6萬噸/年,處置企業21家、規模90.8萬噸/年。
但目前在產企業僅118家,其中綜合利用企業106家、規模549.02萬噸/年,處置企業12家、規模83.7萬噸/年;76家企業許可證過期后處于停產狀態,其中許可證過期且停產超半年以上的有65家。
為此,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各地市生態環境局對上述長期停產的65家企業逐一進行了現場核查,重點核查企業是否存在未處置的危險廢物,生產車間、危廢貯存設施防雨、防滲措施是否存在環境風險隱患,指導企業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整改,規范建立“一企一檔”并按要求開展后續注銷、延續許可證工作。
主動服務健全提醒預警機制
“為提醒企業及時延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同時防范許可證過期企業長期停產導致的環境風險,我們借助信息化手段進行預先提醒,并對企業進行現場幫扶。”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楊攀介紹情況時說。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依托省危險廢物監管平臺,持續強化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今年2月,在平臺內增加了“許可證即將失效提醒”功能模塊,在企業許可證到期前6個月、3個月進行短信、電話提醒預警;在許可證到期前30個工作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現場幫扶,指導企業規范申領許可證。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在主動服務的同時嚴格環境監管,對許可證到期后6個月內提交換證申請的企業,按照首次申請許可證有關要求進行技術審查;對許可證超期6個月以上提交換證申請的企業,還需開展復產可行性的全面評價,包括生產設備的先進性、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政策相符性、清潔生產水平分析、周邊和廠區環境質量達標情況等,堅決防范因企業停產過久導致的環境風險。
“我公司因2023年經營不善實施了破產清算,許可證早已過期,新股東和管理人員剛剛接手,都不知道如何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省生態環境廳工作組及時到我公司進行現場幫扶,指導開展復產可行性評價以及準備辦理許可證的相關材料,我們順利拿到了許可證,有序開展復工復產。”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何國業告訴說。
通過上述舉措,江西建立健全了許可證辦理事項提醒預警和環境風險防范機制。
建章立制創新建立注銷規程
“針對許可證過期企業普遍不愿主動申請注銷,以及如何主動作為、依法依規注銷過期許可證的問題,我廳組織固體廢物管理、法規標準等部門進行了多次探討。”梁一帆說。
經認真研究,江西省生態環境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等,制定了《江西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工作規程(試行)》,明確細化了適用范圍、注銷要求、注銷流程等內容。
特別是對無主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法取得聯系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明確了可以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生態環境局或園區管委會等部門代企業向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交注銷申請,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環境監管力度。
位于贛州市章貢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水西園區)的贛州市友順稀有金屬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因經營不善倒閉破產。贛州市生態環境局督促當地有關部門對企業遺留的危險廢物進行規范化處置,并代企業向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交了注銷申請。
“生態環境部門的做法,安全又高效,為我們園區提供了貼心的服務,縮短了企業騰退流轉時間。特別是省生態環境廳、贛州市生態環境局專程來現場核實原企業生產車間、危廢貯存庫等設施,消除危險廢物環境隱患,有助于園區健康發展。”章貢高新區管委會干部胡清林說。
經現場核實,江西65家危險廢物許可證過期中的44家依法依規進行注銷,企業廠區內均無危險廢物遺留。
下一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將繼續探索建立與土壤、環評、執法等聯動監管長效機制,對屬于土壤重點監管企業,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后依法依規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治理和風險管控等工作;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后及時變更其排污許可證有關信息;對注銷過程中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執法部門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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