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張自然災害罰單,是代價更是警示
【谷騰環保網訊】8月15日,廣東省深圳市大鵬新區應急管理局對兩名在臺風藍色預警期間擅自進入自然災害危險區的游客,開出每人5000元的罰單。這也是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這張罰單不僅讓違規者承擔了應有的代價,更向社會傳遞出明確的警示信號。
自然災害危險區本就是指那些容易發生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或曾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遇到預警天氣,其危險程度更是難以預料。兩名游客卻無視警示,擅自闖入并最終遇險,不得不報警求助,給本就繁重的自然災害防范工作再添壓力。經過救援人員長達12小時的艱苦搜救,他們才得以脫險,而當時臺風“韋帕”已升級為橙色預警。
類似事件并非個例。近年來,很多地方都發生過不顧預警信息進入危險區域、非法穿越無人區,導致被困、失聯甚至遇難的事件。比如今年4月13日,北京懷柔發布大風橙色預警后,仍有人組織團隊攀爬野山并拒絕下山,最終被依法行政傳喚審查。還有駕車、徒步非法穿越無人區導致喪命的幾起事件,比如秦嶺鰲太線、羅布泊無人區等,仍然歷歷在目,令人惋惜。這些行為,既是對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也對當地生態環境和公共應急資源造成嚴重負擔。
這些冒險行為的背后,反映出部分人對自然缺乏應有的敬畏之心。一些人盲目自信、心存僥幸,將險峻環境視為挑戰自我的舞臺,卻忽視了大自然并非溫順的游樂場,而是一個具有內在規律和不可預測風險的復雜系統。而且,若是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擅自闖入不僅威脅個人安全,還可能破壞當地十分脆弱的生態平衡,驚擾野生動物。
正因如此,深圳此次開出的罰單具有多重意義。其依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以明確的法律條款和罰款數額,將“禁止擅自進入危險區”從道德勸導升級為法律約束,為“該不該罰、該罰多少”提供了清晰答案。這不僅是一次必要的懲戒,更是一次有益的法治實踐,為其他地方處理類似事件提供了借鑒。
遏制此類行為,需要從法律制度和公眾觀念兩方面共同推進。一方面,應強化制度剛性約束,依法懲處違規者,若是有組織的違法活動,更要嚴肅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另一方面,也要持續開展宣傳教育,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戶外探險觀念,增強風險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在敬畏自然、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挑戰自我,而不是去刻意打破規則甚至觸碰法律底線,視生命安全如兒戲。
首張罰單不僅是對違規者的懲戒,更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一次糾偏。這提醒我們,真正的戶外精神不應是對自然的傲慢征服,而是在尊重規律的前提下探索世界。自然的威嚴與美麗始終并存,法律的約束、教育的引導,都是呼喚我們以尊重之心去走近、以謹慎之心去體驗。希望這份罰單帶來的警示,能讓更多人在走向荒野之時,不忘帶上對自然最基本的謙卑與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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