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谷騰環保網訊】9月19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云南省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相關情況。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主任馬永泰介紹,截至目前,云南省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的4個典型案例涉及的38項整改任務,已完成20項;反饋的40個具體問題,1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其余問題持續推進整改;交辦的3143件群眾舉報件,已辦結3002件,辦結率95.51%。
2024年5月9日—6月9日,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云南省開展了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8月20日反饋了督察報告。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據督察報告,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堅決的態度、務實的作風、嚴格的標準、有力的舉措,推動督察整改工作見行見效。
同時,健全機制,跟蹤督辦落實。建立完善“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閉環整改機制,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強化整改情況定期調度、督導檢查和跟蹤問效,進一步規范整改驗收銷號制度。今年以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跟蹤盯辦和現場幫扶20余次,全力督促問題整改。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問題,認真辦理群眾舉報件。
嚴明紀律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云南省紀委監委組織編制追責問責工作方案,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開展調查核實,以事立案、直查直辦,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對督察組交辦的3143件群眾舉報件,云南以“群眾理解不理解、認可不認可、滿意不滿意”作為辦理標準,按照“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的要求,加快推進問題整改。具體采取以下舉措。
一是建立完善機制。先后出臺多個文件,對群眾舉報件辦理的工作程序、目標、要求等進行規范。重點件實行“雙交辦”(轉交地方黨委、政府查辦的同時,向省直有關部門交辦)和“雙督導”(省直有關部門對州市整改效果進行督導、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地方和省直有關部門整改效果進行督導),辦結審核實行“五級聯簽”(具體經辦人簽字、經辦單位負責人簽字、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簽字、州市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州市政府分管領導簽字),辦理結果實行“兩公開”(舉報內容公開、辦理結果公開)和“兩告知”(現場告知、針對性告知),確保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加強指導幫扶。督察進駐期間,定期召開全省邊督邊改工作推進會、群眾舉報件辦理工作推進視頻會等會議,省直有關部門派出工作組到現場進行指導幫扶。及時公開群眾舉報件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各州(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及時到現場開展督辦,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牽頭,省邊督邊改組派出巡回督導組對各州(市)開展現場督導。督察進駐結束后,各地及時制定群眾舉報件整改方案,用心用情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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